最近听到一句话“人生当苦无妨,良人当归即好”,意思大概是,人生即使在辛苦痛苦中度过也没事,你爱的人能天天回到你身边就好啦。中年人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,他们大多认为婚姻只是两个人合作生活而已。提起爱情,常常嗤之以鼻,认为很孩子气:“都是闲的,忙着挣钱呢,谈什么情情爱爱的。”甚至,弗洛伊德也认为爱是一种性本能,真是不敢苟同。这样的理解过于理性也过于冷酷了。不得不承认,爱的发生确实会有荷尔蒙作祟,但人类进化到现在,努力从动物觉醒为人,获得了自我意识和跨时空思考的能力,还只把爱当作宇宙无形中赋予的人类繁衍的欲望,文明是不是又倒退了?事实上,爱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。为什么呢?因为人类有自我意识和跨时空思考的能力,那么人类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,那就是孤独。我们会发现不止活着的时候是孤独的,死了也是,就像电影《寻梦环游记》里告诉我们的那样,人都有两次死亡,一次是肉身停止呼吸,一次是世间再没有人记得你。爱是让我们与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的最理想的方式。人们为了解决孤独,做了很多尝试---饮酒来麻痹自己,可那太短暂了;又尝试融入群体,获得从众的归属感,可《乌合之众》告诉我们,从众容易让人迷失,让人堕落;也尝试用创造性行为来对抗孤独,以求获得价值感。但是,只有爱能兼顾归属感和价值感。所以,我们一边嫌弃情情爱爱,一边又在追求你侬我侬的状态。一直认为选择谁来陪你走完一生是一件大事,将就的婚姻是一个人无能的体现。真的不合适就应该及时分开,凑合着在一起的感情,就像凋谢了的百合,可以买一株试试那个味道。如果还可以相处,双方就应该学习爱对方,改变自己,认真经营感情。大多数人都羡慕李商隐诗中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”的状态,而事实上,爱是需要努力的,没有人真的能心有灵犀。为什么我们听过那么多道理,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?终于知道怎么回答了----因为我们只是听过,并不是真的理解,也不是真的接受,更不会真的去做。正如王阳明说的:“知而不行,是为不知”。也就是我们并没有知行合一。爱也是这样。尽管大家很小就听过安徒生童话里王子和公主的故事,很早就对爱懵懵懂懂了,后来又听过莎士比亚的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甚至连不好好读书的同学大概也听过汤显祖《牡丹亭》里那句“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”…好像每个人对爱都有独到的理解,但大多数人对爱还是很多误解。最近在学习《爱的艺术》,弗洛姆说,我们对爱的误解分为三类。第一个误解是,我们往往以为爱是被爱,而不是去爱。就像前段时间的上海拼夕夕名媛事件,这个事件很夸张,她们拼了命假装自己多美好,即使是为了虚荣,但这样的行为本质,我们是不是可以归纳为希望别人去爱她们,只是用了欺骗的手段?正常人也一样,想要被爱是人之常情,可真正的给予会给双方带来幸福呀~所以,又何必认为爱是种牺牲呢?真正爱一个人,给他任何东西,你都应该比他更开心,比他更接近幸福。第二个误解是,爱是对象的问题。常常听到有人抱怨“为什么对的人还不来?”而事实很残酷,你真的有爱的能力吗?不禁想起马尔克斯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里说的:“爱情,首先是一种本能,要么生下来就会,要么永远都不会。”当然,这个话我觉得过于绝对,不免让人绝望。弗洛姆还是愿意给人希望的,心理学家在我心里常常是温柔又慈悲的形象,他们会给人星星之火,告诉你一切都可以改变,只是困难程度大小的问题。他认为爱不是具体的对象,而是一种态度。第三个误解是,爱就是坠入情网,遇见了就有,遇不见就没有,没什么好学的。坠入情网只是爱的第一个阶段,《终身学习》也告诉我们,我们爱的也只是当时那个人,他也会不断变化,所以如果选择了爱他,就必然要一直学习去爱他。

爱是一种能力,是一种态度,一种性格特征。爱的过程不仅丰富了别人,更是提高了自己。真正的爱是积极的,是向好的,在真正的爱中,会头脑清醒,会充满活力,会认真生活。那么,和良人一辈子在一起,努力学习爱对方,在爱中一起成长,是多幸福的事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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